昭通市生态环境局内设机构
2023-09-06 10:58 来源:昭通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0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后勤保障、保密、会务、文秘、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档案等工作,负责主要政务文稿起草。负责指导全市生态环境信息网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科技与财务科。承担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相关工作,组织财政专项资金的申报并提出安排意见。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检查指导本系统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组织起草全市地方性生态环境规划,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负责生态环境补偿相关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相关工作。
(三)生态保护科。组织起草生态保护规划,开展全市生态状况评估。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有关监管工作。负责拟定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负责县域生态环境考核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承担昭通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全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承担市委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工作。指导全市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并对有关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水生态环境科。负责全市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承担地表水功能区划工作,拟订和监督实施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规划,建立和组织实施跨界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制定并实施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配合完成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县(市、区)环境执法监测工作,负责对社会监测机构和运营维护机构的管理。负责核安全和辐射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辐射环境监测,参与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工作,负责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核燃料循环设施、放射性废物处理和处置设施、核设施退役项目、核技术利用项目、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电磁辐射装置和设施、放射性物质运输的核安全、辐射安全和辐射环境保护、放射性污染治理的监督管理。
(五)大气环境科。负责全市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工作,组织拟订全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政策,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组织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承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承担昭通市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昭通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负责牵头编写年度环境质量报告。
(六)土壤与固废管理科。负责全市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组织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及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新化学物质管理登记等环境管理制度。
(七)行政审批科(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负责统筹协调生态环境行政审批事项,牵头制定相关工作规则并组织实施。承担政策环境影响评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承担排污许可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拟订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并组织实施。
(八)法规与标准科。组织起草全市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及有关政策。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生态损害赔偿、政务公开查询等工作。负责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承担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管理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绿色系列创建、环保世纪行等工作。负责监督生态环境执法有关工作。
(九)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年度考核、劳动工资、干部监督工作。指导全市生态环境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系统领导干部双重管理有关工作,承担生态环境行政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承担局新闻审核和发布。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协调生态环境系统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科。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拟定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织协调工作;配合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组织抓好反馈意见和问题的整改落实;承担昭通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办公地址
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环东路419号
三、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四、联系方式
昭通市生态环境局:
电话:0870-3187678
传真: 0870-3187678
邮编:657000
邮箱:ztshbjbgs@126.com
五、负责人
郑维江(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